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通报: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经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子计价秤日常监管力度,从重打击缺斤少两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友看法
1、网友长卿大侠c:罚款两万还差不多 看谁还敢坑门拐骗[白眼]
2、网友自由的风:这样处罚就完了,真是看不懂啊[what]
3、网友烨生娱影:扰乱市场秩序并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仅仅罚款似乎太轻了
4、网友用户440183104141:还记得那个一个菜农罚款吗
5、网友嗯哼哼哦豁豁:如果违法成本也太低,何以告诫后来者?收益和风险完全不成正比。
6、网友元芳你说对嘛:[皱眉][皱眉]看来是交了保护费的,菜农进城自己卖就要罚
7、网友东莞热诚发黑表面处理:应该以诈骗罪论处。
8、网友哥熬成叔:南宁确实该严打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无良商家了。最近南宁旅游才出点名,他们又搞鬼搞怪。
9、网友林哥哥有迷人的芯喔:严惩这些缺斤少两的,宁愿贵点也不希望出现缺斤少两这种行为
10、网友美好鸟儿飞:这有报道出来了,你们就又是罚款又是没收的,顾客们吃亏的没返还,你们管理部门却多了一笔收入[捂脸][捂脸][捂脸]
11、网友黄羊尖:违法成本太低
12、网友飞天的嘟嘟:这难道不是刑事犯罪?
13、网友善良海燕6iP:卖十个榴莲又能回本了!不痛不痒,顶风作案[机智]
14、网友看过你的脸3322:罚2000元,人家卖芹菜罚了六万啊
15、网友聪慧柳叶hRd:不退回给买榴莲的??
16、网友正直阳光G:雷厉风行[赞]罚款2千,为管理部门点赞[赞]
17、网友灵魂驿站23:应当整治源头,没有不合格的电子秤,就不会有缺斤少量
18、网友敏锐水滴Oq:躺地上诬陷被打,该怎么处理?不能就这样算了
19、网友五道口清平乐:这个称是谁生产的?怎么篡改计量数据的?把这个厂家揪出来,罚他倒闭不就行了吗?
20、网友花清风298:诈骗罪,刑事案件啊[发怒]